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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匹西公司将会按下面的处理方针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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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及收集方法来收集个人信息2.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3.个人信息的保留收集和使用期限4.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和方法5.权利用户和他们的法律代表之间的运动在安装/运行和自动拒绝对个人信息收集装置6的细节7.有关的个人信息的稳定性的措施8.关于首席隐私官的事项9.隐私收据/处理部门,专责观看10.关于修订本政策的个人信息
1.项目及收集方法来收集个人信息
A.个人信息资料我们收集
公司收集需要这样的会员,咨询,服务应用最少的个人信息。
注册:商务板块,用户ID,密码,代表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法定名称,商业登记证号码,类别,行业
联系人电子邮件使用: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在这个过程中,业务流程服务,它可以收集以下信息会自动生成。
服务历史记录,IP地址,访问的日期和时间
B.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公司收集在以下几个方面您的个人资料:
主要·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电话,邮件通过查询收集。
2.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公司将利用用于以下目的的个人信息。
收集不用于除下列目的以外的用途的个人信息,如果使用的目的发生了变化,我们计划实施必要的措施,如收到根据隐私法18的单独协议。
A.主要注册和管理
注册医生检查,按照订阅服务,个人识别,防止使用未经许可的和未经授权使用的预防缺陷的会员身份验证,注册医生检查,记录保留解决纠纷,投诉的目的,包括投诉处理,通知交付在处理个人信息。
B.建立你的营销和广告
新服务(产品)的开发和专业化,广告,访问频率识别,为接触和处理查询通知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结果的目的。
3.个人信息的保留收集和使用期限
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在谁同意使用期限或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利用藏期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依法市举行的个人信息。
A.通过公司的内部政策原因,保存的信息
主要注册和管理
保质期:保存,直到从会员的会员退股或开除的时间
保育的理由:防止服务的混乱
B.依照有关法律原因,保存的信息
通过电子邮件使用记录联系
保质期:6个月(信息推广和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法第29条)
保育的理由:防止服务的混乱。
4.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和方法
公司会破坏刻不容缓的个人信息时,时间已过了个人数据处理的目标保留期等个人信息不必要的。
然而,即使收集或传送的目的,谁与需要保护的立法按照商法典的规定,等实现了这个目标,你可以保留你的隐私。
A.销毁程序
保存后和其他相关的内部政策(见占有和使用的周期)根据隐私法通过时间的原因一定期限的目的已经达到后,用户输入的信息将被销毁。收集用途以外的其他保留,除非法律规定,不使用个人信息。
B.如何销毁
以电子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销毁文件,这样你就可以播放录音,记录在纸质文档的个人信息是通过焚烧或销毁碎破碎机。
5.权利用户和他们的法律代表之间的运动
随时为公司的用户可以行使下列各款隐私权。
A.个人信息必读
B.如果有这样的纠错要求
的。删除要求
D.停止处理需求
编写符合其隐私法施行细则附件第8号格式公司,E-mail,传真等下行使权利,采取措施将通过无延迟了。
如果用户请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或者错误公司不使用或披露,直至完成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
6.行使权利款可以通过有代表性的,如那些谁接收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条例附录必须按照表格第11号提交委托书。
在安装/运行和自动拒绝对个人信息收集装置的细节
我不使用。
7.有关的个人信息的稳定性的措施
公司座落在处理个人信息考虑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泄露,或下调节的稳定性,避免损坏,如技术/行政措施。
A.密码加密
公司会员ID(ID)和密码被加密并存储和管理,并已只有自己知道,以确认或更改自己的个人信息,也可以通过谁知道密码的人。
B.防止黑客攻击
公司建立了多个安全系统,包括防病毒程序的技术措施,防止会员的个人信息被黑客或者电脑病毒被泄露或损坏,安全地存储个人信息和管理。
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操作人员和教育
公司建立了一个程序访问和个人信息管理为一体的管理办法,为用户的隐私,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除了进行持续的安全教育一直强调遵守隐私政策。
8.关于首席隐私官的事项
公司是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指定隐私权官员如下,以与处理和加工的救济投诉等个人信息。服务(或业务)使用所有发生隐私相关的咨询,投诉,补救措施可以与我们联系,详情关于隐私官和部门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并会很乐意毫不拖延地回答。
首席隐私官
- 真实姓名:yangmancheol
- 职位:副
- 电话:031)361-8630
电子信箱:mcyang@npc.co.kr
- 传真:031)360-7502
保密部门
- 部门:计算机房
- 人:yihyejeong,yieunji
- 电话:031)361-8632,8635
电子邮件:hjlee@npc.co.kr,ejlee@npc.co.kr
- 传真:031)360-7502
9.隐私收据/处理部门,专责观看
用户可以浏览的第35条,据此隐私法的部门个人信息的要求。 Enpissi有限公司将保留用户的个人信息来快速浏览索赔处理。
隐私认为收费收据/加工部
- 部门:计算机房
- 人:yihyejeong,yieunji
- 电话:031)361-8632,8635
电子邮件:hjlee@npc.co.kr,ejlee@npc.co.kr
- 传真:031)360-7502
10.关于修订本政策的个人信息
本隐私政策是从2012年5月21日生效。